【汇旺担保】交子、钱引

【汇旺担保】交子、钱引

[拼音]:jiaozi-qianyin

交子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北宋初年,即公元10世纪末叶,发行于成都;随即发展成为两宋川蜀地区通用的法定货币。交子是铁钱不便于流通与交换的产物。

成都在五代末年,后蜀始发行铁钱,与铜钱兼行。宋统一后,划川界为铁钱地分,只流通铁钱。川蜀在唐末五代时期,割据自守,战祸较少,社会经济未受严重破坏。入宋以后,和川外藩篱消除,贸易更加繁荣,但交换媒介反而只用铁钱。铁钱与铜钱轻重大小相等,币值却相差十倍或十数倍。宋太宗淳化二年(991),赵安易使蜀,见“市罗一匹,为钱二万”。以当时铁钱重量计,两万文重一百三十斤。可见商品交换极为不便。早在唐代后期,由于商业贸易兴盛,货币流通量增大,市场上已感到移转铜钱的困难,于是社会信用制度逐渐发展。在城市之间有所谓“飞钱”和“便换”,其性质和作用颇类似近代的汇票;在一些大城市之内有所谓“柜坊”、“寄附铺”,经营铜钱寄存业务。宋初,政府还特置“便钱务”,掌管京师与外地的便换。这些社会信用制度为解决川蜀铁钱与交换的矛盾提供了信用基础和手段,从而产生了交子。“初,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会子交子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这些说法都是符合实际的。

最初的交子是一种初具货币流通职能的活期存款单,由商人私营的“交子铺”发行。宋真宗景德时,张咏知益州,见交子市场“奸弊百出,狱讼滋多”,乃加以整顿,“使富民十六户主之”。这十多户豪民互相“连保”,发行交子。他们“同用一色纸印造,印文用屋木人物,铺户押字,各自隐密题号,朱墨间错,以为私记”。交子的面值,按收入现钱贯数,临时书填。交子兑现时,每贯扣下三十文,作为利钱。交子户除每年向官府承当“夏秋仓盘量人夫及修縻枣堰丁夫物料”义务外,别无负担,因而获利甚丰,“收买蓄积,广置邸店、屋宇、园田、宝货”。这时交子的发行无定时定额,不免多发空券,膨胀贬值。真宗大中祥符末,因无法兑现及诈伪问题,“争讼数起”,“以至聚众争闹”,于是转运使薛田请官置交子务,收归官营。知益州寇瑊则力主废止交子,并径将交子铺封闭。可是封闭之后,“市肆经营买卖寥索”,“贸易非便”。到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薛田代寇瑊知益州,重申前请,宋廷从之,于是设定“益州交子务”。次年二月起首书放交子。从此,交子成为宋朝川峡四路的法定货币,与铁钱相权而行。

交子务建置前后,薛田为官营交子制定了若干措施,交子之法遂大体完备:

(1)规定交子务委益州同判,专一提辖,由州保差京朝官一员任监官(后增一员);下设掌典,贴书、印匠、雕匠、铸匠、杂役各若干人,廪给各有差。

(2)制定兑界,以二年为一界。界满,以后界新交子易上界交子;每贯克下三十文入官,称为“纸墨费”(实际就是民营时的利钱)。

(3)制定界额和本钱,界以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缗为额,备本钱(即今之准备金)三十六万缗。

(4)交子的面值定为一贯至十贯,共十种(宝元二年,改为只书放五贯和十贯两种;熙宁元年,又改为书放五百文和一贯两种)。交子式样,“一依自来百姓出给者阔狭大小”,上用益州铜印及敕字、大料例、年限、背印、青面、红团等六印。伪造者,“许人陈告,支小钱五百贯;犯人决讫,配铜钱界”。熙宁间,立伪造罪赏如“官印文书法”,并置抄纸场,“官自抄纸”。崇宁时,禁私造交子纸,造者,“罪以徒配”。

自天圣元年至熙宁元年(1023~1068)四十多年间,交子的发行和流通正常。宋仁宗赵祯朝,虽曾两次借支六十万缗以给秦州,但为数不大,未引起贬值。据苏辙言,熙宁七年蜀茶禁榷以前,交子“一贯有卖一贯一百者”,可见币值稳定。熙宁间,因西北用度浩繁,宋廷曾企图在河东与陕西推行交子。虽旋行旋罢,但四川交子以入陕及其他支用之故,前界未满,而后界给用已多,熙宁五年,改为交子每界行用四年,两界并行。宋哲宗绍圣以后,给用数额越来越大,以致“界率增造”,“每岁书放亦无定数”。到宋徽宗赵佶时,交子便恶性膨胀,崇宁间,曾强制推行交子于长江以北诸路,并改称为“钱引”。大观元年(1107),四川的也改为钱引,并改称交子务为钱引务。史称“大观中,不蓄本钱,而增造无艺。至引一缗,当钱十数。”宋廷不得已,下诏停止收易旧引,恢复天圣界额并置本钱,引值才渐趋复旧。但一入南宋,又膨胀了。由于建炎以来,以钱引供籴本、给军需,“增引日多,莫能禁止”。《通考·钱币考》载:绍兴七年,通行三界,发行数达三千七百八十馀万贯。末年,增至四千一百四十七万馀贯,而所有铁钱仅及七十万贯。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两界发行凡五千三百馀万缗,通三界书放则更多。到嘉定初年(1208),每缗值铁钱不到四百钱,有的地方仅值一百钱。在这种情况下,四川守臣不得不抛售金银、空名官告、度牒等,“称提”收兑。经嘉定元年、三年两次称提之后,引值方回覆如故。宋理宗赵昀时,交子与钱引发行满九十九界,又改发三料川引。宝祐四年(1256),宋廷作了一番整顿,改钱引为四川会子,直至宋亡,未再更改。南宋后期,钱引的兑界曾一再延展。宋宁宗庆元五年(1199),改两年一界为三年一界。淳祐九年(1249),改为十年一界,宝祐四年起,依东南会子例,“更不例限,永远行使”。兑界的这一改变,就货币形态而言,是更加完善了。

又有淮交,在金朝统治下的北方,市面上流通的货币依旧是宋钱。而鼓铸宋钱的几个大铸钱监都在南方,所以宋钱不断北流。这对南宋的财政经济自然是一个严重问题,因此宋廷不能不设法制止。于是把两淮划为铁钱路分,象四川那样,流通铁钱和交子。《宋史·食货志》载,绍兴末,臣僚言:“淮楚屯兵月费五十万,见缗居其半。南北贸易缗钱之入敌境者,不知其几。”于是沿边皆用铁钱矣。干道初(1165),诏两淮、京西悉用铁钱;荆门隶湖北,以地接襄(今湖北襄阳)岘(岘山),亦用铁钱。两淮既用铁钱,因而发行交子以代会子,故“铜钱禁用于淮而易以铁钱;会子既用于淮而易以交子。”这样做引起两淮市场的混乱,以致“商贾不行,淮民以困”。宋廷无法,只得“诏铜钱并会子依旧过江行用”。于是两淮铜钱、铁钱、会子、交子同时并用,成为南宋货币最混乱的地区。

两淮交子是干道二年(1166)下诏正式发行的。面值分二百、三百、五百文、一贯四种。发行额为三百万贯。宋光宗绍熙三年(1192)规定,每贯准铁钱七百七十,三年为一界。但后来不断膨胀,“其数日增,价亦日损,称提无术,但屡与展界而已”。

参考书目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5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

李埏:《从钱帛兼行到钱楮并用》,《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李埏:《北宋楮币史述论》,《思想战线》1983年,第2、3期。

赵葆寓:《宋代的四川钱引》,《宋辽金史论丛》第1辑,中华书局,北京,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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