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国内投资

华侨国内投资

[拼音]:Huaqiao guonei touzi

[英文]:overseas Chinese investment in China

海外的华侨和华裔人士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投资。

旅居海外的华侨,大多不把家庭成员全部迁往国外,而是保留著国内的家庭,或家庭中的一些成员留居国内,并同国内保持著密切的经济联络。华侨一般是热爱祖国的,愿意看到中国经济发展,因此经常将积蓄所得,投资国内。

历史发展

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具有资本主义性质者,始于19世纪60年代,以祕鲁华侨黎某于1862年在广州经营出入口商业为嚆矢。从那时起,到1949年为止,前后80多年,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的变化:1862~1919年是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的初兴期;1919~1927年是华侨投资国内的发展期;1927~1937年是这项投资的全盛期;1937~1945年转入低潮期;1945年以后有回升,但在国民党政府崩溃时处于停滞。这些变化,与国内民族资本经济的发生、发展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不同的是,1927年以后,民族资本在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压迫下已开始萎缩,而华侨投资却在1927~1932年间出现高潮。这个时期,正处于世界经济危机发生的前夕和初期,海外华侨资本已在寻找逃避经济危机的出路。同时,又逢银两汇价下跌,有利于侨汇汇回国内。此外,闽粤两省沿海城市正在实行市政改革,也为华侨资本开闢了去路。

近代华侨的国内投资行业广泛,工业、农业、矿业、运输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等都有。按投资额计,以房地产业居第一位,佔投资总额的42.2%;其次为商业,佔15.6%;再次为工业,佔15.1%。

近代华侨的国内投资,以来自旅居东南亚(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和越南等地)的华侨为主,佔华侨投资国内企业总金额的80%左右;美洲华侨为次,佔13.5%;澳大利亚华侨居第三位,佔5.1%。

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的资金只佔华侨汇款中的极少部分。因为侨汇主要是作为国内侨眷生活的用款,其中只有极少部分才用于投资企业。

作用

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广东、福建、上海等地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改善和便利广东、福建二省侨乡的交通运输,加速了城乡物资交流,以及推动广东、福建沿海城市的发展和繁荣。

建国后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辉煌成就,国际地位的提高以及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的政策,给海外华侨极大的鼓舞,华侨回国投资十分踊跃。国家先后在广东、福建、广西、云南、上海等11个省(自治区)、市分别成立了华侨投资公司。根据国家计划和华侨的愿望,各地华侨投资公司兴建和扩建的工厂和企业有100多个,这些厂矿企业(公司)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充裕物资供应、促进地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繁荣侨乡经济以及安置大量归侨等方面,都起著积极的作用。

自70年代末期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华侨和海外同胞对祖国经济建设的热情,他们积极回国投资,办起了许多独资、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补偿贸易以及来料加工等企业,使华侨的国内投资比过去30年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据初步统计,到1983年,仅广东、福建两省吸收的侨资以及和华侨有联络的资金近10亿美元,侨务部门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吸收的资金2 亿多美元。这些事实初步显示了广大华侨和海外同胞在经济上支援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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